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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提取支付增设电梯费用

 

    截至2017年年底至2018年,湖南省60岁以上老人达到了1245.87万,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18.16%。常德市60岁以上的老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在湖南省最高,达到19.88%。常德市居住在既有多层住宅中的老年居民对加装电梯的期盼越来越强烈。

    一、群众的需求:

    人民银行的小区张女士今年62岁,是一位教师。她长期站讲台讲课,腰椎和腿痛得厉害,每天上下楼成了非常艰难的事情。“我每天上下楼梯都不能负重,节假日想买东西也没办法出门。”张女士告诉记者,老旧小区装电梯是非常好的事情,希望常德能够早日将政策落地。

    常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加装电梯工作也十分关注,建议和提案逐年增多。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是完善城市功能、推进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的需要。接下来,城乡规划部门将对群众相关咨询予以热情接待和回复,切实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规划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受理和办理相关手续、解决群众的实际需求,主动征求和收集群众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对现有政策和规定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省、市文件精神:

    1、省里的文件精神:2018年9月6日,根据湖南省住建、发改、财政、国土、消防、质监等六部门近日印发的《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给既有住宅以单元或者楼梯为单位增设电梯。新政自今年10月1日执行,有效期5年,文件规定“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增设电梯,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需求的既有住宅,适用于增设电梯的范围至要有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装电梯了增设电梯用地应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那么问题来了,钱怎么出呢?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可通过4种方式筹集:一、业主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也可按照所在楼层和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出资比例。二、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2、市里的文件精神:2018年12月10日,常德市规划局新闻发布会公布《常德市规划局新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费用,该《办法》对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原则、适用范围、资金筹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加装条件民意征集遵循“三分之二同意”原则(1)经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栋(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及以上且户数占本栋(本单元)总户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2)业主应就增设电梯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包括: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分摊及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管理等费用的分摊方案;确定电梯使用管理维护单位主体;对占用专属部分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3)应当满足特种设备、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抗震安全等规范和技术标准。(4)须保证日常通行及应急疏散的要求,应对相邻业主通行、日照、采光、通风等法定权益不产生影响。(5)增设电梯用地应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等。

    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的个人分摊金额。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另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三、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配套: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中心领导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了中心归集提取科组织讨论将形成细化规定。根据《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所需资金,根据所在楼层、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具体分担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的个人分担金额。在增设电梯过程中,经申请主体协商同意,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电梯制造、安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实施主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审批和监管工作。常德中心将为广大群众解决好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提高生活满意幸福指数,服务缴存职工造福千家万户。   

2019年3月12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常房金发[2019]8号),明确规定了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涉及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原件,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提取时限,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或自出具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发票之日起1年内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的个人分摊金额。操作流程,管理部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收集复印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单元建设业主房屋权属证明,业主就增设电梯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发票、合同。管理部应建立花名册,逐项登记、核实后办理提取业务,原则上本单元建设业主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增设电梯工程费用总金额。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在继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之后,再次推出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新政,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我们要为建设新常德,通过住房公积金事业为实现百姓安居梦想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曾欣 2019年3月14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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