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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时出手制止

 

近日,某职工前往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仅住房公积金没提取出来,自己还被抓了,这是怎么回事?

51811时左右,该职工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他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了齐全的购房资料,但窗口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资料有些异常,并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即组织人员对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结婚证等资料进行核实,发现提供的资料中,除身份证和银行卡真实外,其余资料均为虚假资料。

随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该职工进行了详细询问,他一开始并不承认提供虚假资料的事实。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进行了政策宣传,告知其伪造、违法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国家机关证件、国家机关印章、公司印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该职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工作人员的再三追问下,终于承认自己通过房屋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事实。

根据该职工提供的信息,公积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目标中介进行寻找,并成功控制住该中介的人和车辆,随即拨打110报警。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该中介人员和该职工一同带走调查,对他们进行了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起缴存职工联合房屋黑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典型案例,但无论是职工通过虚假购房凭证办理,还是通过中介机构代办,套取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违法行为。虽然公积金属于“自己账上的钱”,但是为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伪造公司印章等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积金中心根据该职工提供的购房资料发现可疑线索后,顺藤摸瓜,成功制止了一起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既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对从事不正当经济活动的中介机构形成了威慑作用,有力维护了稳定的市场秩序。

最后,公积金中心郑重敬告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对外未授权第三方服务中介办理相关业务,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违法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2018年7月13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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