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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购房新政:可同时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新华网报道,兰州市最新修订出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中,购买自住房屋后,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另据东方早报消息,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目前兰州市房价比较高,而公积金的缴存水平在全国相对较低,让购房者利用其家庭成员缴存的公积金,以帮助减轻整个家庭的购房压力。但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仍然会按照提取额度合并计算,不能超过提取额度的上限。

  另外,兰州市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自行购房但从未提取过公积金的,也可以通过“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但其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公积金应缴存额的30%。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2013年5月31日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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