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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幅须低于收入实际增幅

 

  本报讯(记者 陈勇)3月最后一天,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房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根据通知,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波动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稳定。但是,此次并未涉及二手房交易中“20%个税”如何执行、二套房首付是否提高、如何继续限购等新“国五条”细则。

  首次将房价与居民支付能力挂钩

  “长沙市房价调控目标既参照了其他城市的做法,也是从长沙实际情况出发,比较合理。”昨日,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去两年,长沙市房价一直比较平稳,增幅都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而在此之前,2011年3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通知》中关于房价调控目标的说法是,“2011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必须低于全市年度地区生产总值(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次长沙市房价调控目标改变了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的做法,而是将房价涨幅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幅的差值)挂钩,更直接反映住房价格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关系。

  根据2013年《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今年长沙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为14%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5以内。

  房地产市场反应比较平静

  “长沙房地产市场开发量确实很大,但是价格没有太多泡沫,一直比较健康。”在湖南建安房屋联动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冠军看来,这次房价调控目标是从实际出发,对市场影响应该比较平静。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房价调控目标的发布,更多传递出政府持续调控的决心,对未来市场的影响最主要还是看长沙新“国五条”细则的具体内容。

  不过,本次对外公布的《关于公布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房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未涉及市民普遍关注的二手房交易中“20%个税”如何执行、二套房首付是否提高、如何继续限购等新“国五条”细则。

  进一步细化的长沙版“国五条”是否会有?什么时候出台?“目前尚不得而知。”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新“国五条”细则还在继续推进之中,最终以长沙市政府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多地细则未提20%个税

  近几日,北京、上海、重庆、合肥、厦门、天津、济南、南京、长沙、郑州等地相继推出各自的调控细则。尽管调控的大框架都源于3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但细读之下,各地执行细则松紧不一。其中,北京和上海相对最严,北京规定单身人士禁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海要求强化二套房的贷款资格审查。厦门、大连等许多城市并没有出台执行细则,只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多数城市强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

  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深圳呼应了“国五条”有关20%个税的规定,而济南、合肥、郑州、长沙,都没有对20%个税和限购、信贷政策作出具体规定。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城市公布的楼市细则,严厉程度低于市场预期。但若严格执行,仍能有效地控制房价涨幅,并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2013年4月2日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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