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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长沙市保障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月22日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提出,根据国家要求,我省今年起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其中,从2014年开始,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以及长沙市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长株潭3市和有条件的地区、非政府投资的居住和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要超过20%。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前,全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省级示范项目面积近500万平方米,已有“保利·麓谷林语”等4个项目获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工程;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片区获批全国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达5000万元。

  省政府将下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从政策领域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今年,我省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示范,督促创建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力争创建2个以上省级集中示范区;各市至少组织开展1个绿色居住建筑示范和1个绿色公共建筑示范,有条件的县(市)也要组织实施示范工程。

  从2014年起,对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内容。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2013年3月26日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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