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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将可按月提 新系统上线后即可实现

 

   还房贷的月供族有望不用再为守着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却无法直接支取还钱而着急了,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开发新系统,待新系统上线后,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民:

  公积金

  按年支取还贷不方便

  “我的公积金账户上有钱,却无法直接划转还房贷,而要每年先申请提取然后存入还款账户,真是挺麻烦的。”市民李先生说。记者采访得知,李先生去年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需要每个月还2000元钱,但他自己的工资就在3500元左右,如果用工资还房贷之后,李先生剩余的工资要应付房租、吃饭等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我也知道公积金可以用来还月供,但是听说一年才能支取一次,而且需要上年度扣款的证件。在这期间,我的生活就因为还房贷变得拮据,如果能按月支取还房贷那就好了。”李先生说。

  相关部门:

  新系统升级后公积金

  或可按月支取

  李先生的经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少市民也曾为此向相关部门反映过。8月8日,市长信箱回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开发新系统,待新系统上线后,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能实现公积金按月支取,可以方便许多像我这样的市民。”李先生说。他告诉记者,公积金按月支取可以有效避免公积金的支取扎堆办理,方便市民。按月支取也可有效缓解贷款者还款压力,提升生活质量。“如果支取方便了,相当于扫清了购房还款方面的障碍,某种程度上可以刺激购房者购房,回暖楼市,提高地方GDP。而且按月支取并不存在很复杂的操作难题,多个外地省市都有先例。”李先生说。

  “近年来,济南的公积金资金不断增加,沉淀资金也不断增长,所以放宽支取公积金的频率时机也已经成熟。”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省城:

  已试点公积金还贷自动转账

  但局限不少

  早在2010年,省城已经试点公积金委托支取还款业务。按照该业务有关规定,在济南行政区域内通过建设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建设银行已办理购房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且还款期超过3年(含3年)的职工及其配偶和同一户口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但同样的是,公积金还贷自动转账仍然是一年一支取。具体来说,当委托人委托建行支取还贷委托生效后,由经办银行于每年7月份前10个工作日内,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按上年实际还贷金额,划入职工的还贷专用账户。办理委托支取还贷手续后,委托人无需再到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经办银行办理支取划付后所产生的回执票据,由经办银行定期送达或以其他方式告知委托人所在单位。

  “用建行还贷虽然省了一部分事,但支取的频率过低还是限制了还贷的效率。而且办理公积金委托支取还贷手续后,我仍需要密切关注自己每月的还贷情况,不然我的账户上钱不够了,还得自己再用现金去银行还贷。”利用建行还贷的市民张先生说。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 窦昊 2012年8月13日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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