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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个人住房商贷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现在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要节约不少钱了。”昨日上午,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大厅内,聚集了不少前来咨询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发挥公积金的作用,减轻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还贷负担,上周该中心出台了“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据乐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舒杨介绍,目前,5年期(不含)以上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银行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7.05%。以市民购首套房贷款35万元,20年期为例:公积金贷款连本带息总还款为549732.82元;基准利率贷款总还款653774.56元。舒杨说,只要没有享受到商贷七折利率优惠的,市民都可考虑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据舒杨介绍,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银行购房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申请者需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者申请了银行住房贷款,现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偿还贷款;住房已竣工交付使用,具备办理住房抵押签证条件;或是公积金合作项目,开发商愿意为其提供期间担保。此外,申请转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在银行已贷款本金的余额,即:在银行的贷款总额减去贷款人已归还的本金;但银行已贷款本金的余额如果高于当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只能执行公积金的最高贷款。申请公积金转贷的,同样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但申请转贷款的住房,不重复计算购房套数。舒杨表示,如果申请人相关手续齐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将转贷申请成功。目前,转贷政策执行时间到2012年12月31日截止。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2012年3月16日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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