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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提高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近日,怀化市直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由6%提高至7%

 

今年,为进一步增加干部职工的收入,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享受怀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切实改善民生,怀化市政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工作进行了调研,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在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对〈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的批复》的范围内提高了缴存比例。目前,该市洪江区等地参照怀化市直也对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

 

来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谭雪华 郭英燕 2011年4月12日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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