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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提要: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国银监会6部门将联合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国银监会6部门将联合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督察员主要是对城市住房公积金的操作、管理、决策和监督活动开展督察工作。

  第一批住房公积金督察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于近日在北京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接见了第一批被聘任的18名督察员,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大卫讲话,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为督察员授课。

  陈大卫强调,在全国范围内择优聘请一批综合素质好、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督察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行政监管力量不足,有利于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运作管理和监管体制,保障法规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陈大卫代表6部门对第一批督察员提出5点希望。一是要熟悉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督察业务,尽快进入角色。二是要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工作定位,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三是要增强政策执行能力、形势研判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四是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违法违规案件发生规律。五是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无愧于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光荣称号。

 

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 2010年9月6日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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