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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风正帆悬好远航

 

                                         ——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纪实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将住房公积金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连续出台政策,加强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住房公积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市公积金中心抓住机遇,积极作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一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全省14个市州中业务考评名列前茅,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并荣获2008至2009年度荣获市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公积金推广普及工作风生水起

    归集扩面是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基础。2003年全市实行统一管理后,市中心致力于推广普及公积金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但民营企业建制工作则进展缓慢,成为制约公积金发展的瓶颈。

    情况反映到市政府后,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破解民营企业建制难题,市政府于2008年4月下发《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在两到三年内,全市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把住房公积金建立起来。通知还根据民营企业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加强舆论引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员工深入民营企业宣传发动,但落实起来还存在很大阻力。企业认识不够、承受能力有限、职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要实现开户缴存还颇费周折。

    2009年11月,市委审时度势,召开常委会议,重点研究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积极、有序、依法依规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要求“民营企业增强责任意识,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委常委会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指明了方向。市政府因势利导,引导各区县(市)在扩大招商引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与职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尽快把公积金建立起来。2010年6月,区县(市)政府向市政府递交《住房公积金工作目标责任状》。此举不但强化了区县(市)政府责任,也为归集扩面工作扫除了不少障碍。一时间,公积金的推广普及风生水起,全市300多家民营企业列入建制目标,各级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宣传动员、上门督促、行政执法多管齐下,一批批企业办理缴存登记,实现开户缴存,解决民营企业扩面难的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2010年1至6月,全市新增开户单位97个,职工5200多人,有2个区县完成了全年的扩面任务。

    在公积金推广普及取得新进展的同时,缴存不规范的问题也逐步暴露。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少单位没有将职工工资以外的合法收入计入基数(公务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的奖金)。一些单位配缴的公积金出现跨年度汇缴,还有少数单位存在随意停缴、欠缴和截留挪用公积金的现象。

    市政府采纳公积金中心建议,于2010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缴存单位必须将工资和津补贴(奖金)纳入缴存基数,严格执行既定的缴存比例和“限高保低”政策,按月足额规范缴存。为了加强对缴存的管理,通知要求建立年审制度,由市中心对缴存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审查,督促各单位规范缴存行为。市中心闻风而动,建立年审工作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年审工作。各缴存单位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明确领导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筹措资金,重新核算基数,计算缴存额度,填写汇缴清册,自觉接受年度审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朝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大刀阔斧清理违规贷款,引进担保机制,个人贷款用途合理风险可控 

    个人贷款是公积金管理的核心内容,发展贷款业务,既要有量的增长,更要有质的提升,这是公积金管理机构共同追求的目标。市政府一向重视公积金贷款业务,要求市中心在用途合理、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放贷力度,控制贷款风险,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004年,市中心清收机构上收前各区县(市)出现的6700多万挪用资金和发放的7000多万元违规贷款遇到难题,情况反映到了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站在保证公积金安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高度商讨对策,就清收公积金违规贷款达成共识,由两办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全面清收住房公积金违规贷款的通知》,文件规定清收的原则、步骤、时间要求和处理措施,明确市县两级联合行动,组织专门班子清收,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市中心积极配合。仅用三年时间,清收率达到99.8%,有效化解了违规贷款的潜在风险。为了解决贷款管理任务重与人员少、风险大与控制难的矛盾,2006年,市政府支持公积金中心引进保证担保机制加强贷款管理。2010年,又同意市中心将2006年以前发放的自营贷款余额5.1亿元转让给担保公司进行贷后管理。同年4月,市政府将公积金贷款纳入全市金融业务范围进行考核,支持和鼓励市中心做大做强贷款业务。保证担保的推行和贷款环境的优化,促进了贷款发展方式的转变,全市公积金贷款形成市中心按政策发放,担保公司控制风险的管理新格局,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200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2%,全市商品房销售的41%由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实现。 2010年1至6月,贷款同比增长56.05%,贷存比达到93%,逾期率为0.01%。公积金贷款发展速度和质量远远超过市内任何一家专业银行,成为职工购建住房的最佳融资渠道。

   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日臻规范

    市委、市政府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08年,中纪委部署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市政府及时研究工作方案,作出部署安排,就全市公积金管理方面存在的5个主要问题,先后三次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责任,下达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办督查室配合开展专项督查,市中心负责搜集情况,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少数乡镇截留挪用公积金、个别区县财政预算不足、银行公积金挂帐过多、产权抵押登记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都逐步得到解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积金的安全,几任市长和分管常务副市长无论是听取公积金工作汇报还是到市中心调研指导工作,都告诫中心领导班子,要把资金安全管理放在首位,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市政府借助市公积金管委会这个决策平台,协调几个主要监督部门建立和完善同级监督机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市财政局重点监督市中心规范业务收支,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合理控制管理成本。市审计局建立年度审计制度,每年对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和经费开支进行一次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市中心抓好落实。市银监局重点关注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2009年组织专业队伍,参照银行业风险评估标准,对公积金风险进行模拟评估,指出内控管理方面的不足和资金存在流动性压力,提醒市中心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强化制度融资功能,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市纠风办重点监督公积金系统的行风建设,专门为公积金管理聘请一支社会监督员队伍,多渠道传达社情民意,全方位监督公积金管理队伍廉洁自律,优化服务,端正行业风气。众多监督部门为公积金管理把脉,督促市中心加强薄弱环节,堵塞存在的漏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日臻规范,各方面工作协调发展,平衡推进。(陈建国 谭绍军)

 

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网 作者: 2010年9月6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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