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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有效落实公积金建保障性住房

 

    人民网长沙9月1日电   经过一个月的试点运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对三个棚改项目完成了深度考察、业务操作系统调试以及评审文本的制作工作,同时对三个棚改项目开展贷前评估工作,贷款规模为2.6亿元,平均每个项目约8000万左右。

    2010年7月29日,长沙市获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丝茅冲、湖橡社区、长沙锁厂三个棚改项目和谷山庭院、谷山乐园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纳入试点项目。
      
    严格监管及准入条件保发放公平

    试点项目设定的相当严格的准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保障性住房项目类型、定向供应对象(拆迁户和住房困难户)、开发主体为政府非营利机构等条件;在报批程序和系统操作及监管制度等方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政府以及公积金管委会实行层层报批和多重监管;在系统和技术手段上,通过公积金业务运行平台和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住建部建立公积金试点督察员制度,定期实地检查;在具体审贷工作中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开发证照和足额抵押,从而确保试点工作的风险可控和贷款发放的公平性。 

    有效收回措施确保本金安全

    针对公积金建保障性住房这一试点项目,如何确保贷款资金的有效收回尤为重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前就对项目主体开发资质、报建(批)手续以及项目资金分析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封闭管理,有效监督项目建设,在房屋实施销售收入后,优先保证贷款资金回笼;实行项目贷款足额抵押,确保贷后资金安全、风险;同时一旦出现风险,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归还贷款。这次试点项目贷款收益,将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益一样,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试点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希望通过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效率,切实解决好棚改拆迁户和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落实这项惠民工程。”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梁伍处长告诉记者。(林洛頫)


 

来源:人民网 作者: 2010年9月3日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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