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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业主出租房屋要办证

 

    提要:长沙外来人口数量大、分布广、居住散,租赁户光靠有限的协管员上门清查有难度。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房产局了解到,《长沙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私租房屋产权人需办理租赁证。中介服务机构、物业公司等有义务向协管员反馈房屋租赁双方信息。

  本报9月26日讯 长沙外来人口数量大、分布广、居住散,租赁户光靠有限的协管员上门清查有难度。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房产局了解到,《长沙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私租房屋产权人需办理租赁证。

  “小区流动人口有6562人,达到总人口的一半,清查中个别流动人口总是以‘我有事或是没带证件’为由将协管员拒之门外,无形中加大了管理难度。”花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刘玉明告诉记者,小区的租赁房屋信息采集目前仅完成60%,多数房主不愿透漏房屋出租信息,多数信息是通过广告栏或是中介公司得知。

  针对小区状况,刘玉明向长沙市政法委有关领导提出了两条建议: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流动人口15天内必须主动到社区进行登记;在社区服务站专门开设房屋出租户登记窗口,取代中介公司记录租赁双方信息。

  对此,长沙市房产局租赁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黄桂香表示:“流动人口在长沙居住15天内必须主动到社区进行登记欠妥当,只能说是有责任、义务配合协管员的工作。”黄桂香告诉记者,经过反复修改,政府规范性文件《长沙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近期将出台,其中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需办理《房屋租赁证》,有效提升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同时中介服务机构、物业公司等有义务向协管员反馈房屋租赁双方信息。

 

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娟 2010年9月27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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