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度已于近日调整,市区在岗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提高到3496元,12县提高到3248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按照规定,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据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09年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97元,12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20元,两项指标均比2008年有所上涨。月平均工资上涨,是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最高额度的主因。
职工如需详细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直接登陆桂林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glzfgjj.cn)查询,也可以持公积金联名卡到所属的银行网点柜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