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了《关于2010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调整的通告》,该通告表示,2010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计缴工资基数,从今年7月份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调整为5684元,比上一个调整年度高出509元。而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额为(单位和个人合计):171元。
据统计, 2009年度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34106元,月均为2842.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