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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额上调至171元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了《关于2010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调整的通告》,该通告表示,2010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计缴工资基数,从今年7月份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调整为5684元,比上一个调整年度高出509元。而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额为(单位和个人合计):171元。

  据统计, 2009年度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34106元,月均为2842.17元。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作者: 2010年8月24日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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