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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贷款新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邵阳市委市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和金融调控作用引导居民理性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不法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有保有压贷款新举措,着力突出两大工作重点:

一是以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后发赶超为重点,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在全省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基础上,信贷投放追加20%2010全市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5亿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和最长限,由原来的25万元、25分别调整为30万元、30

二是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重点,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从六月份开始作出如下调整:对于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第二次使用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发放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据悉,邵阳中心还相应调整了提取政策,取消了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之间)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暂停办理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再次购房的提取业务;停办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住房的提取业务。

 

来源: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公积金管理分会 作者:王超群/马军 2010年7月2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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