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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破50亿元

 

株洲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破50亿元

 

截至4月底,株洲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51亿元,成为全省既长沙后第二个突破50亿元的城市。

近年来,株洲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助推器。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23亿元,帮助31707户职工圆了住房梦;14月,归集住房公积金3.53亿元,同比增长3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9亿元,同比增长180%

 

 

 

株洲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经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审定,从517开始,修订后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正式实施。新政策在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方便缴存职工、引导住房消费、确保资金安全方面将产生重大影响。

新政策惠及更多人群

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放宽了困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比如老政策规定只有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使用,但是新政策的规定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以及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也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使用。

新政策将提取条件范围扩大到了低保、失业等弱势人群。新政策对弱势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放宽,将大大缓解这部分人的生活困难。

出台多项便民新举措

新政策规定,调离本市行政区域且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可凭相关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而老政策下这种情况只能将调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暂时封存。

新政策规定,无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凭居民身份证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新政策对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租房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考虑到房租上涨等因素,将提取金额由原先的每年2400元上调至每年3600元。

调整规范提取使用范围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新政策取消了老政策关于“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为适应新形式下的住房消费政策,新政策取消了“购房人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规定,调整为“可提取本人及购建房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所购建住房产权登记为独有的,只能提取产权登记人的住房公积金。当该套(栋)住房与无亲属关系的人共有时,按提取申请人所占份额计算提取额”。

贷款逾期不还,将直接划扣账上公积金

新政策规定,“当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3个月以上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扣公积金偿还贷款”。

 

 

来源: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公积金管理分会 作者:黄山 2010年6月3日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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